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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竭诚服务
发布时间:2013-03-27 阅读量:  

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主要从事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工作,2004年开始执业,2008年正式成立。2010年3月,学院发文《关于设立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专业机构的通知》、《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管理模式的意见》、《关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划转的通知》,对中心的机构设置、运作模式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与规范,强调加强与院系合作,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

中心恪守“学府品质,追求卓越”的执业理念,始终狠抓质量建设,以打造国内一流交通司法鉴定机构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和谐社会为己任,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司法鉴定机构。每年检案量约2000件,总鉴定数量一万余起,采信率达到近100%,并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中心副主任李国庆被司法部授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济南市司法局编发《司法行政简报》,介绍了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典型事迹。山东省司法厅将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事迹选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信息库。

一篇锦绣文章:产学研结合

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在为公正司法服务的同时,始终把服务实践教学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制度》、《学生实习守则》、《实习指导规范》等制度,加大人财物的投入,逐步丰富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相关专业技能,使学生在具有宽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就业趋向,有重点、有选择地加强自身的专项技能训练和社会实践锻炼。

积极加强与系部的合作与交流,探索与系部之间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型合作关系,实现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2010年,中心和交通与物流工程系合作,成立了博士工作室,为6位教授、副教授提供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的条件。

中心鉴定人员获得立项和结题的课题有《交通事故车速再现关键参数多元关联不确定度研究》(校内科研基金)、《道路交通事故时空分析模型研究》(校内科研基金)、《汽车事故分析中的一维碰撞理论应用与改进》(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等,发表论文《基于社会公共机构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评价及计量模型研究》、《Yanhui Fan, Hongguo Xu, Simulation on Kinematics Law of Pedestrian in Vehicle/pedestrian Contacting phase .Proceedings of the 9t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Young Computer Scientists(ICYCS).IEEE Computer society,2008[EI Compendex,20090411874945]》等。

2010年,交通与物流工程系根据学生的专业实践需求,结合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生产情况,组织实施了安全调查与事故处理课程实习。中心全力配合,指定本中心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参与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学生实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成立以来,计有四个班级的本科学生在此实习。通过实习,提高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相关业务素质,达到了实习的预期目标。中心教师还承担了一部分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工作。

在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的同时,专业教师、实习教学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开展。科研工作的开展,又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实践提供了指导,为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了积极的帮助,从而提升了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权威性、公信力,为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张闪亮名片:确保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鉴定质量是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是公正司法的物质基础。该中心充分利用山东交通学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现有的31名鉴定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9人,硕士、博士7人。近年来中心全面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积极申请国家级认证认可。

权威性和公信力,有赖于雄厚的科研实力、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工作作风,也有赖于勇于负责、不畏强暴、不被左右的职业操守。

2007年12月10日,鲁NN××××中华牌轿车行至东风东路交通局路口处时车头撞在无牌照斯太尔牌重型自卸货车左侧面,造成轿车内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中华牌轿车内共有两人,一男一女,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均受伤,女性受伤较重。经交警部门询问,二人都不承认自己是驾驶员,而指认对方是驾驶员。为弄清发生事故时到底谁是驾驶员,德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委托山东交院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介入鉴定。

中心鉴定人根据两事故车辆损坏部位痕迹和对轿车损坏部位的检验,结合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勘查资料及车上两乘员的伤情综合分析认为,伤者陈某的胸部有外伤,头面部无外伤,其伤情符合驾驶员受伤情况,是事发时轿车的驾驶员。

鉴定意见出具后,陈某为逃避责任,依然坚称自己不是驾驶员,并来到中心吵闹,威胁鉴定人修改鉴定意见。中心鉴定人坚持原则,不为所动,相信自己的结论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在事实基础上的科学分析是站得住脚的。

陈某又找了省内另外一家非职业鉴定机构委托其做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与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相反。面对两份矛盾的鉴定结论,交警部门为了准确把握事实真相,找到上海一家鉴定机构做第三次鉴定,他们的鉴定意见与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一致。

最后,司法部门认定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鉴定所遵循的原则正确、方法科学规范、数据可信,调查认真,分析科学,采信了中心的鉴定意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一直想蒙混过关的陈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驾驶员身份。

这起交通事故鉴定的曲折过程,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做了专题报道,《齐鲁晚报》也进行了宣传,产生了良一份光荣责任:化解矛盾,维护和谐。

司法鉴定承担着为司法工作提供证据的重要作用,公正权威的司法鉴定不仅能保障司法工作有序进行,更能起到定纷止争、维护和谐的作用。

2006年,莱芜市发生一起警车追捕盗车嫌疑人,致使骑摩托车的嫌疑人在惊慌逃窜时坠下公路死亡。由于事故涉及警民关系,且死亡嫌疑人为回族,其亲友怀疑嫌疑人被警方殴打致死,就聚集围堵市政府。时任省委书记张高丽予以批示,要求尽快解决问题。由于法医对交通事故过程不了解,对死因难以作出鉴定。省委政法委将该案委托给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多次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方法,做出了可信的鉴定结论,为法医进行死因判断提供准确依据,排除了骑摩托车人被殴致死的可能。鉴定意见为司法部门所采信,也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得到化解。

之所以能够取得以上成绩,我们认为主要经验和条件在于:

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信任和帮助。有学校各级领导、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领导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才能不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脚踏实地,不断取得新成绩。我们注意搞好与各地交警部门的关系,同时树立为当事人认真负责、真诚服务的理念,不断开拓工作范围,保证一定的年度鉴定数量和更高的案件鉴定质量。

二、全体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注意对员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弘扬乐观向上、团结互助、崇尚科学、默默奉献的精神,运用精神和物质鼓励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工作热情、干劲和智慧。

三、得益于学府品牌的不断打造。我们充分认识到,作为校办产业,要在社会上立住脚、叫得响,必须在工作质量上胜人一筹,在信誉度上高人一筹,在科技含量上更为丰富。(载《山东交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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