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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事逃逸车辆是否与事故车辆接触的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19-12-24 阅读量:  

【基本信息】

鉴定类别:交通类

鉴定事项:肇事逃逸车辆是否与事故车辆接触鉴定

承办机构: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人员:曲庆、贾志鹏

【案情简介】

201X年X月XX日14时1分许,某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某市XX路与XX路交汇处,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碰撞一辆电动车后逃逸,导致电动车损坏,电动车骑车人受伤。现场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及排查走访,锁定了嫌疑车辆为某号牌红色马自达牌轿车(以下简称轿车),但该车已经维修,更换了前保险杠,嫌疑人提供了维修时更换下的保险杠,保存于该交警大队物证室。交警部门委托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轿车是否与电动车接触作检验鉴定。

【鉴定过程】

依据: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检验所见:

1.现场勘查资料及现场图

电动车呈右侧倒地姿态,车头指向北偏东停止于路口人行横道线上,电动车蓄电池上部断裂,与下部分离,散落于电动车北侧,电动车东侧路面上遗留有血迹一处。现场道路边缘路沿石上有红色漆状物附着。

2.电动车

品牌为宝悦牌,电机号:XXXXXXXXXX。

左前防护杠向前弯折变形且有刮擦痕迹,离地高度为20~72cm(见图1);蓄电池上部分离脱落、左侧有撞击痕迹,离地高度为44~50cm(见图2),撞击痕迹与车撑后端部的水平距离为46cm;左脚蹬破碎,部分脱落;车撑左侧固定销端部、左侧限位销端部、车撑左侧的弹簧外侧、电机导线后部固定螺母上有红色漆状物加层,离地高度为17~21.5cm,上述痕迹到车撑后端部的水平距离15~24cm;车撑左侧的弹簧长度约7cm(见图3、图4、图5);左后脚踏板向上弯折变形,塑料外壳破碎,金属支架突出,离地高度为24~27cm;左侧后部饰板破裂(见图6)。

3.轿车更换下的前保险杠

保险杠颜色为红色,主要痕迹位于保险杠左侧及右下角(见图7);左侧上部有一“L”型撞击痕迹,呈直角过渡,开口朝左,保险杠轻微凹陷变形(见图8);“L”型撞击痕迹右侧约46cm处保险杠中下部有一处“┕”型撞擦痕迹,呈圆角过渡,开口朝左(见图9);其左侧15~24cm范围内有一处呈左侧高、右侧低的撞击痕迹,痕迹两端保险杠表层漆面减层,痕迹中部呈齿状,齿状痕迹长度约7cm(见图10);该齿状痕迹左侧下方有四处撞击痕迹,保险杠表层漆面减层(见图11);结合对轿车的检验,以上痕迹的离地高度在22~55cm范围内。(见图12)

【分析说明】

根据对电动车及轿车更换下的前保险杠的检验可知:电动车蓄电池左后下角撞击痕迹与保险杠左侧上部 “L”型撞击痕迹在位置、尺寸、离地高度、受力方向、形状特征上均能够相互吻合,存在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的关系;电动车车撑左侧的弹簧加层痕迹及弹簧的离地高度、安装方向、长度、形态特征与保险杠上齿状痕迹的离地高度、痕迹走向、长度、形态特征均能够相互吻合,存在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的关系;保险杠中下部 “┕”型撞擦痕迹的离地高度、形态特征与电动车车撑左侧后部的离地高度、形态特征能够相互吻合,存在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的关系;保险杠上“L”型撞击痕迹与“┕”型撞擦痕迹的水平距离与电动车蓄电池左侧碰撞痕迹到车撑后端的水平距离一致;保险杠上齿状痕迹与“┕”型撞擦痕迹的水平距离与电动车车撑左侧的弹簧到车撑后端的水平距离相一致。综上所述分析认为:某号牌红色马自达牌轿车前部左侧与电动车左侧中后部接触碰撞。

【鉴定意见】

某号牌红色马自达牌轿车前部左侧与电动车左侧中后部接触碰撞。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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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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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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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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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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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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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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