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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员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24-01-02 阅读量:/  审核:高健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质量监督员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质量监督员。

2 任职资格

2.1熟悉相关的检测方法、程序和目的,能正确评价检测结果并经内部文件授权;

2.2有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

3 岗位工作标准

3.1负责对鉴定中心新上岗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包括被培训人员)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督;

3.2负责对关键检测活动(如:新项目、新方法的验证开发活动;能力验证活动;比对活动;质量控制活动;投诉复检活动等)过程进行监督;

3.3负责监督记录的填写;

3.4负责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工作所采取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验证工作;

3.5有权力对暂停发现的不符合工作。


鉴定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的司法鉴定人。

4 任职资格

2.1所有司法鉴定人均应经培训后考核合格并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每个鉴定项目应配备3名及以上鉴定人员

2.2身体健康,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3经过与从事的鉴定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4熟悉本岗位的鉴定规程或技术标准、仪器设备性能,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2.5能按程序熟练操作相应岗位的仪器设备,懂得如何进行正常维护;能独立进行检测;

2.6有合适的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数理统计知识和质量体系知识;

2.7熟悉鉴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要求;

2.8知道鉴定的原理和方法中的注意事项。

5 岗位工作标准

3.1负责公正、科学地开展鉴定工作,填写或校核原始记录,在原始记录上签名,对原始记录的准确性负责;

3.2当承担校核数据工作时应检查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抄写或录入计算机时是否有误、数据是否异常等,并考虑以下因素:鉴定方法、鉴定条件、数据的有效位数、数据计算和处理过程、法定计量单位和质量控制数据等;

3.3辅助鉴定人员可在检测人员指导下进行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3.4鉴定人员可编制一般的鉴定规程,并按鉴定规程独立进行鉴定操作,评定鉴定结果;

3.5对现场自身和协助人员及设备、被检样品的安全性负责;

3.6负责校对同岗位鉴定人员的鉴定结果;

3.7参加仪器的验证活动;

3.8参加人员培训开展活动;

3.9有义务和责任参加新项目、新方法的验证和开发活动;

3.10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内外部的能力验证活动;

3.11负责所涉检测仪器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检查并记录仪器的使用状态;

3.12负责出具鉴定意见书


鉴定人助理工作标准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助理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的司法鉴定人助理。

6 任职资格

2.1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从事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

2.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2.3思想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

7 岗位工作标准

3.1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2在鉴定人指导下,辅助鉴定人办理本专业范围内的司法鉴定案件;

3.3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4参加司法鉴定行政管理机关和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和鉴定业务培训;

3.5不得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和出庭;

3.6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鉴定机构从事鉴定人助理工作。


仪器设备管理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员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员。

8 任职资格

2.1具有仪器设备的建档、校准、维护和状态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管理知识并经内部文件

授权;

2.2熟悉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及使用情况;

2.3熟悉与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要求。

9 岗位工作标准

3.1负责执行与测量设备有关的控制、管理、核查、量值溯源程序;

3.2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组织检查仪器设备使用、期间核查、保养和维修情况;

3.3负责本中心仪器设备档案动态管理;

3.4根据仪器设备周检计划的组织实施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

3.5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状态标识管理;

3.6协助有关部门编报仪器设备购置、更新申请计划,经批准后负责协助新购仪器的调研、选型、订购、验收、调试工作,保证新购仪器设备的质量;

3.7对需要维修、报废的仪器设备,列出清单,阐明理由,经本中心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凡需报废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8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协调、备案、收集整理、核查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档案管理员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档案管理员。

10 任职资格

具有基本的文件、档案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与文档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了解实验室检测业务并经内部文件授权。

11 岗位工作标准

3.1负责检测资料、数据、报表、业务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索取、装订、立卷、归档;——负责受控文件的登记、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3.2负责受控文件档案管理及借阅工作;

3.3负责跟踪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及时收集整理,保证技术文件的现行有效;

3.4负责存档结果报告、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

3.5负责人员技术档案、分包机构、供应商记录及内审、管理评审等各项管理活动记录的归档保存工作;

3.6严守档案机密,保护顾客的信息和所有权;

3.7妥善保管档案,防止丢失、受潮、霉变和虫蛀。在销毁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前,必须与有关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造册注销;

3.8负责发放文件的定期检查和需要文件的上报发放工作;

3.9负责本中心各类文件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归档工作


业务受理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规定了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业务受理员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工作标准。

适用于本中心业务受理员。

12 任职资格

2.1了解检测的要求并经内部文件授权;

2.2定期参加管理体系方面的培训;

2.3认真负责、熟悉相关项目业务受理要求和管理要求。

13 岗位工作标准

3.1负责接受顾客就检测业务的各种问题的咨询;

3.2负责与顾客就检测方法、检测时限、检测费用以及其他有关检测的问题与顾客进行协商并予以确认;

3.3负责指导顾客填写检测委托书

3.4做好顾客提供资料的符合性审查工作;

3.5应熟悉业务,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业务受理、任务下达、退回资料等工作;

3.6做好样品、客户提供技术资料的收集、确认、暂存工作,保证样品的有效性;

3.7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对任何各方对检测要求、过程的变更进行沟通和反馈;

3.8负责结果报告的发放工作;

3.9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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