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满足鉴定市场需求,我中心依托学校优势按相关要求配置场所、资金、鉴定人员、鉴定仪器设备等资源,并通过了相关能力验证,报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批,并得到行政许可,在原有鉴定类别和项目的基础上,新增法医临床鉴定类别中的损伤及相关事项鉴定、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两个鉴定项目。
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分类规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临床医学及其他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通过活体检验、病历审查、案情分析等,对人体损伤及相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
损伤及相关事项鉴定,是指对人体损伤情形及有关事项进行鉴定。包括损伤存在与否、损伤类型、损伤程度、损伤时间、致伤物、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伤后医疗合理性、医疗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等具体鉴定事项。
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是指对人体因损伤导致永久性伤残的程度及有关事项进行鉴定。包括损伤时间、伤残程度、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伤后医疗合理性、医疗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以及后续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等具体鉴定事项。
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将继续秉承“学府品质,追求卓越”的执业理念,以科学公正的原则、真诚服务的态度,为委托方提供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继续做好原有鉴定项目的同时,加大投入全力做好新增项目的鉴定工作,不辜负社会各界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爱、信任和支持!
附:鉴定类别和项目表
鉴定类别一:交通司法鉴定
交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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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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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认定
| 整体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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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技术鉴定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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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系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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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信号系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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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系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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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况与事故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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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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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形态及过程鉴定
| 接触部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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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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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推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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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方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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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状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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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轨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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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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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顺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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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火灾鉴定
| 车辆起火部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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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火灾原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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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损失鉴定
| 车辆损失成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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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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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损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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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损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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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价格鉴定
| 整车价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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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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贬值损失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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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类别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
鉴定类别三:法医临床鉴定
类别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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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
| 损伤及相关事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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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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