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开展“司法鉴定程序年”活动
本报讯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遵照济南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司法鉴定程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本机构实际,努力落实各项要求,重点规范管理工作、执业资质和执业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干部和鉴定人队伍职业素质进一步增强,管理工作和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违纪行为和信访投诉案件进一步减少,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了进一步提高。
2013年12月4日,中心委派张永副研究员参加了济南市司法局组织、王菊香副局长带队的司法鉴定程序年学习、观摩、现场评审案卷活动。 (本报记者)